一粒老鼠屎,或者可以糟蹋了一整窩粥;一堆老鼠屎的話,談不上什麼糟蹋不糟蹋,何況以煲老鼠屎為榮?
《新華社》記者吳雨兩會期間發表題為「記者手記:陳道明席地而坐,為我親手改稿」的文章,掀起軒然巨波,內地討論得沸沸揚揚,究竟記者應不應該讓受訪者改稿。
簡單介紹事情始末,話說《新華社》記者吳雨在兩會期間採訪到飾演「康熙大帝」的藝人兼政協陳道明,並承諾讓陳道明看看稿件、修改後再發,記者本來打算以「電影人得有起碼的文化自覺」為題撰文。
意外地陳道明與她席地而坐,並仔細地修改她的採訪報道,結果標題修改為「做文化的人首先要有文化的自覺」。難得的是吳雨將這段被陳道明改稿的經歷寫成採訪手記,文章第一句已令人反感:「不少同行可能會嫉妒我——『男神』昨天與我席地而坐,親手給我改稿子!」(WTF)最爆的一句是將內心話原原本本的寫在採訪手記:「當時我內心的獨白是:你想怎麼改就怎麼改!」(連結)
統籌、撰寫《每一把傘》時訪問了超過30位關心運動的人士,由於以第一身角度撰文加上題材敏感,為免曲解對方意思一般會告訴對方文章的大概,如有曲解理念才允許修改,至於遣詞用字則不會被對方觸碰,大改的話,我寧願少一個受訪者(逾30篇文章幾乎沒有一個作出10字以上的修改)。
正當五毛們還在討論是否允許受訪者改稿時,我告訴大家作為傳媒人,一位記者,你不會希望受訪者修改你的文章,正如作為廚師,你不會希望食客走進廚房教你如何烹調,畫家亦不會希望被畫者,拿著畫筆修改你的作品。
吳雨的「你想怎麼改就怎麼改」令我想到一幅畫,一幅荷蘭國寶級的畫、一幅叫《夜巡》(De Nachtwacht)的畫。《夜巡》對修讀藝術的人而言並不陌生,它是改寫名畫家林布蘭(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,1606年7月15日-1669年10月4日)一生的作品。
《夜巡》畫的主角是當時的民兵隊(Civil Guards),民兵隊會找來一些名畫家為他們畫畫,畫民兵隊在十六世紀荷蘭與一家大小到影樓拍全家福一樣普遍,民兵隊一字排開,領導擺位、衣著、場景統統有不成文的規矩。1630年民兵隊會所擴建,為填滿擴建大廳上空洞的牆壁,民兵隊找來林布蘭作畫。林布蘭不但無按傳統有板有眼地繪畫,反而將民兵隊幻化成《聖經》或古希臘神話角色。
民兵隊看到畫作後大表不滿,除了加入不相干的小女孩、狗吠外,最重要的是灰暗的色調令日間變成夜間,令民兵隊的形像變得奇怪陰暗(所以才出現《夜巡》這個畫名)。
民兵隊要求林布蘭修改作畫,林布蘭拒絕,最後民兵隊甚至不惜與林布蘭對薄公堂。不過及後陸續有人為《夜巡》解碼,原來《夜巡》暗諷當時民兵隊的邪惡,包括民兵隊隊長的謀殺案、隊內的男同性戀以及與小女孩的性交易等。假如林布蘭願意按民兵隊的意願修改作品的話,他不會經歷事業挫折與人生低潮。
畫家的專業在於用他的筆觸去描繪他眼中的世界,畫他相信的事,相反記者亦如是。採訪、撰文是記者的專業,撰文後獲受訪者坐在地上一起修改再沾沾自喜,一天妳不在《新華社》當記者,妳才會明白妳什麼都不是。
正因記者影響力之大, 更應該與受訪者溝通好, 確認稿子雙方都沒有問題, 記者有筆如刀顛倒是非的例子還少嗎? 最後受害的也只是受訪者, 記者一句新聞自由、我的職業尊嚴就無限上綱這樣合理? 不喜歡受訪者如此大刀闊斧地修改稿子你可以不要發, 但受訪者害怕記者扭曲他言論的心情不能不顧, 記者心中的事實, 不見得就是真正的真相, 過了數十個新聞媒體存在的年頭後, 世人看到的只是記者過度膨脹的傲慢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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